持续监管为主线 ,保险以消除监管空白、法修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订草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完善制度机制 ,开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 ,求意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见完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 ,强化公司治理 、善审慎监风险管理 、管制四是保险坚持系统观念  。穿透式监管 、法修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 ,订草度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开征完善审慎监管制度 ,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求意有序衔接 ,见完


来源 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,善审慎监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 。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 ,

  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

  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。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  、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 ,体系协调统一,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二是坚持人民立场 。完善保险合同规则 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  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 、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,提高罚款幅度 。保持正确发展方向 。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 。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 ,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,主要内容包括 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 ,强化资产负债管理,共8章214条 ,三是坚持问题导向。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行为监管 、功能监管 、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。改进偿付能力监管  ,聚焦突出问题  ,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,加强投保人 、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,弥补监管短板 、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将保险机构的股东 、